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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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中的望风人员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虽然他们并非赌场的主谋或组织者,但为犯罪提供了协助。在法庭上,从犯相对主犯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他们的参与程度、所起的作用以及是否自首或立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不能一概而论。

涉及开设赌场罪的判决,能不能花钱“捞人”,这可不是一道简单的是非题。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像看病得对症下药一样。如果案件情节较轻,社会影响不大,嫌疑人也有真诚的悔罪表现,那可能交点保证金或者罚款,就能把强制措施给改了。但要是罪行比较严重,那就算花再多的钱,也换不来自由。所以,在面对这类问题时,我们得保持理性,不能盲目地去相信一些不可靠的说法。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能否获得无罪判决,主要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充分证明自己没有开设赌场的恶意或实质性行为,或者侦查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存在严重缺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人证言和物证等证据体系来证明犯罪事实,那么就有可能在最终判决中被判无罪。但一般来说,这需要经过严格细致的司法审查和判断过程。

在涉及开设赌场的案件中,为赌场望风的人员通常被视为从犯。虽然他们并非主谋或组织者,但为犯罪提供了协助。在法庭上,从犯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具体的法律责任应根据其参与程度、所起的作用以及是否有自首或立功等情节来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在开设赌场罪中,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供他人赌博的行为,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如果从中获利五千元,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是否自首、是否初犯、是否退赃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认罪、退赃,并且没有其他重大恶行,那么可能会获得较轻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