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判刑后服刑地点由剩余刑期决定。
若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刑罚。
2.若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罪犯要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
3.比如,判6个月刑,
判决生效时已
羁押2个月,余刑4个月,就送监狱;
若已羁押3个半月,余刑2个半月,可由看守所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判处6个月
有期徒刑。在判决生效时,出现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小朱已在看守所羁押2个月,剩余刑期4个月;第二种情况是小朱已羁押3个半月,剩余刑期2个半月。对于这两种情况,小朱及其
家属对应在看守所还是监狱执行刑罚存在疑问,与相关执行部门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则需送往监狱执行刑罚。
2、在第一种情况中,小朱剩余刑期4个月,超过了三个月,所以应送往监狱服刑;在第二种情况中,小朱剩余刑期2个半月,不足三个月,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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