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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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会告诉嫌疑人的亲属,让他们了解情况。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无法立刻通知,比如亲属的联系方式不清楚,或者通知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破。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案件的顺利侦破,同时尽量保护亲属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家属情况。但如果难以通知,如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罪,且通知会影响案件调查,那么公安机关应待障碍消除后立即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需要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但是,如果通知可能会影响案件调查,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可以暂时不履行这个义务,以维护程序正义。在调查障碍消除后,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若司法部门因诈骗犯罪拘留某人,其亲属应得到通知。一旦诈骗立案,警方需向报案者送达立案通知书。若报案者是受害人,通知书直接送达;若非受害人,可能无法送达。诈骗罪属严重刑事犯罪,由当地公安机构立案并执行拘留,并依法通知当事人及家属。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刑事传唤需通知其家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在无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式拘捕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在实施传唤行为时,须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传唤证明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如遇特殊情形,亦可采取口头传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