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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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判处缓刑并非同一概念。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流窜逃逸以及销毁证据等行为的发生。然而,缓刑则是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做出的刑罚执行方式之一,是针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罪犯实施的,即在一定时间内暂时不予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这两种措施分别属于刑事诉讼流程的不同环节和阶段之中。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并不能视作服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被关押于看守所的期间内,仅仅属于他们在接受审判之前的一种法律强制拘留措施,并非正式的刑罚执行环节。直到司法机构依法作出了对其有罪判定,并且该项裁决正式生效之后,他们才会被转移至监狱之中进行具体的刑期履行过程,这也标志着他们真正意义上的服刑生活的开始。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如果某位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面临刑事拘留的境地,他/她将会被拘留在专门设立的看守所内,而并非拘留所。拘留所是指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为保证特定公众人物的人身自由得到临时性限制,并采取严密措施进行责任到位的调查和证据搜集工作的场所。

按照法律规定,拘留十天的刑期中,被拘留者在派出所的时间一般都算有效期限。从实际限制自由的那一天开始算,每被限制一天就折抵一天的拘留期。但仅仅是接受调查、询问而没有被限制自由的,这段时间是不折抵拘留期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

司法实践中,我国法律规定,派出所拘留的15天要计入总拘留期。行政拘留按天来算,从被裁决人进拘留所的那天开始起算。公安机关在办案地点限制自由的时间,也可以折算为行政拘留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