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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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这边你要是觉得自己可能被另一半或者其他人给坑了,导致最后判决没法顺利执行,或者给你带来更多的损失,那就赶紧去申请保全吧。这个保全措施主要就是针对钱财方面的,比如说冻结财产、要求某人做某事或者禁止他做某事等等。

证据,就是你说了啥、我干了啥、他咋了啥之类的东西,比如说我们现在在说的电话录音。电话录音其实是视听资料的一种,所以法律上把它当成证据也是完全没问题滴。但是,按照这个法规来看,我们得先确定这些证据是真的,才能用它们来说明真相。

对了,咱们平时讲的证据种类可多,比如当事人说的话、写的字,还有实际的物品、电视上看到的录像、电脑里存下来的文档、别人说过的话之类的、还有专家检验后给出的结论、现场看过后记录下的情况等等。要是你手里没借条,但是有录音的话,那就把这个录音当作是视听资料交给法院,这也算是个证据。不过要注意了,录音得让法院确认确实是你说的才行,这样才能被当做是真的事实依据。

若不存在传统意义的书面借贷凭据,电话录音仍可视为向法院提交的合法证据之一。根据法律规定,证据主要由当事人陈述、各类凭证(如书籍、实物等)、影像视频资料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司法鉴定结论以及现场勘查记录组成。显然,电话录音恰好涵盖了上述两大类,即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因此完全有资格被视为判定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形式的录音都需要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核实,方能被确认为有效证据。

如若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并无书面借款合同存在,仅有相关录像及录音文件可供作为证据参考,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应先行对上述视听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甄别。倘若经查证确认该等录像、录音确属真实无误,法院将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该类证据能否构成事实认定的关键要素进行详尽审查,从而加以判断。换言之,即使没有书面借据,仅有录像录音作为唯一证据,也依然具备成为司法裁决重要依据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