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咱们打官司就是去被告住的地方那边的法院告他嘛。不过如果被告是个普通老百姓,他家住的地方和他常常待着的地方不一样的话,那就得去他常住的那儿的法院告他了。要是被告是公司或者别的什么机构的话,那还是得去被告住的地方那边的法院告他。所以,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被告又是个普通人,你想在他常住的地方告他,那你就得跑到他常住的那个地方的法院去告他。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原则上赋予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倘若被告为自然人,其住所和经常居住地无法保持一致的话,则由其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若被告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等类型的单位,则应当由该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原、被告住所地皆为管辖地的首要原则。倘若被告系自然人身份且其住所地与惯常居住地不相一致,则应由被告实际长久居留之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形态,则由该被告之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因此,当他人拖欠债务未予偿还时,原告可依据上述规定,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或其惯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概括而言,民事诉讼之管辖规则通常规定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若被告乃是异地居民,则原告有权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如被告的常驻地址与户籍地址并不相符,原告亦可向被告实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因此,当涉及到异地居民拖欠债务的情况时,原告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的司法管辖原则通常规定为由被告的居住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受理案件。若被告为自然人,且其居住地于常居地并不相同,那么该案应交由当事人常年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若被告系法人或者其他非自然人类型的组织,则应将原告诉求提交至被告的注册地址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处理。故如被告属自然人身份,而您有意向依据其实际居住地或经由习惯性居住所在地提起诉讼,那便需前往相关地区启动诉讼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