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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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我们是有民法典保护的。根据里面的第九百八十五条,假如有个人得到好处却不是靠合法途径拿到的,那他就要把这个好处还给别人。不过,这条法律也说了,有三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这种情况就不行。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那就是他没尽到还债的责任。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还债,却故意不还,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

假如有人欠钱不还,他们又做出上面这几样事来,比如弄虚作假、破坏司法程序、不肯按照判决执行等等这些,那就得看情况严重程度,轻则罚款,重则拘留。要是更严重的话,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光是欠钱不还,并不能直接让人承担这些法律后果,除非他们在追债的时候用了上面那些非法手段。

打官司得满足个条件,那就是原告跟这个案子得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才行。比如说,你家亲戚借钱不想还了,你作为债权人(也就是原告)和他之间就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你俩私下里借的钱,或者是你们家亲戚间的经济来往。所以你作为债权人,跟那个欠债的人之间肯定是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的,你当然可以去告他让他还钱。

按照咱们《民法典》里的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呀,要是别人欠你钱不还,而且他跟别人也有债务关系的话,那你就有权找这个人或者所有跟他有债务关系的人要债。比如说,如果这个欠你钱的人的爸妈也跟他有债务关系,那你就可以直接去告他爸妈,让他们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过,一般情况下,爸妈是不用替孩子还债的,除非这笔债是为了整个家才借的,或者爸妈自己愿意帮孩子还债。

要是你借出去的钱人家赖账不肯还的话,你就去法院告他。如果法院判决他必须还,但他还是不还,那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这时候,法院会想办法把他名下的车子房子都给你查封起来,然后该扣押的扣押,该拍卖的拍卖,直到把钱还给咱为止。但是,如果法院调查过后,发现他确实是没钱,或者是因为生活太困难实在没能力还,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结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