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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地被征用补偿款怎么分配

时间:2025.06.09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491人
律师解析:
1.农民承包地被征用时,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2.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村集体会开村民会议,按民主程序在成员间分配,通常发给成员。
3.安置补助费分配分情况:
村集体安置,给村集体;
其他单位安置,给安置单位;
无需统一安置,给被安置人或用于买保险。
4.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若是承包户,补偿款直接给承包户。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名农民,其承包地被征用。村集体在分配补偿款时,对于土地补偿费,村集体召开了村民会议,但小许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自己应多分得一部分。对于安置补助费,小许希望能直接发放给自己,而村集体打算统一安置。另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小许认为应全部归自己,可村集体以部分附着物是集体建设为由,要扣除一部分。

案情分析: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按民主议定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并无不妥,小许若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但村集体的分配程序本身符合法律规定。
2、安置补助费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若村集体打算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村集体管理和使用;若小许不需要统一安置,可要求发放给自己或经其同意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若所有者是小许,补偿款应直接发放给小许,村集体若扣除部分,需有合法依据证明该部分附着物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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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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