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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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刑事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多少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批捕补充侦查多长时间,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多少?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刑事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是2次,且需要补充侦查需要在1个月内完成,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情况会比较特殊,比如法院对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是主要事实不清等情况。

一般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为两次。法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如果检察院需要对公诉案件进行补充侦查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法院可以延期进行审理,等到补充侦查结束之后再进行审理。

批捕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两次,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对于批捕时发现犯罪事实难以进行认定的,或者证据不足,应当退回进行补充侦查,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