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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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之后,其追诉时效将不再受到影响。当犯罪分子在接受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侦查过程中,或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之时,他们将无法获得追诉期限的保护。

案件立案后,追诉期限不再受限,刑事诉讼中,案件进入侦察或获法院审理批准,追诉时效对嫌疑人无实质影响。这是为了确保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得到全面的调查和严厉的惩处,维护法律的权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案件一旦立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立案后,案件就不受时效限制了,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治安案件中的违法所得追讨有法定六个月时效限制,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如超时,将无法进行刑事处罚或追缴,无论行为是否持续。若行为持续未完,时效则自行为终止日计。总的来说,此类案件的追诉期限为六个月,过期则不再追责或惩罚。

立案后不受追诉期限制约。刑法追诉时效根据法定刑轻重设定:不满5年有期徒刑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为10年,10年以上为15年,无期徒刑或死刑为20年。20年后仍有追究必要,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继续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