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金可作为
破产债权。
按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属破产债权,违约金是
合同违约产生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若在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就能作为破产
债权申报。
2.破产申请受理后违约金处理特殊。
为防止加重债务人负担、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受理后产生的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小李违约需向小许支付违约金。之后小李的企业
经营不善进入
破产程序,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小许申报债权时,将违约金也列入其中。但小李企业的
破产管理人认为,部分违约金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不应作为破产债权。小许则坚持所有违约金都应作为破产债权。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为破产债权。违约金属于因合同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就已成立,属于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可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所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产生的违约金,小许可将其作为破产债权。
2、为避免过度加重债务人负担、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清偿。因此,小李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张对于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违约金部分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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