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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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刑与死刑减刑的差异体现在何处无期徒刑与死刑之间存在以下差异性:首先,在司法处置力度方面,死刑明显重于无期徒刑;其次,无期徒刑可能会根据服刑者的具体情况而减为有期徒刑,然而死刑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刑罚。实践中,有时会判决死刑同時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相较于无期徒刑,死缓的处罚力度更为严格。首先,让我们从它们的适用条件来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于犯罪者所实施的行为,国家机关可给出五种不同层次的惩罚,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这是从轻至重排列的。然而,死缓作为死刑的替代措施,其适用对象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应判死刑之人但非必须立即执行之时,方可予以判决并同时宣告暂缓二年执行。

无期徒刑与死刑的显著区别在本质属性方面,无限期徒刑属于自由刑属中的一类,是采用强制性劳动改造方式来进行惩罚的一种刑法手段。然而,死刑的核心内涵乃是对犯罪嫌疑人生命权的彻底剥夺,因此它通常被称之为生命刑。从其形态特征来看,无限期徒刑固然是自由刑中最为严苛的刑罚之一,但却并非整个刑法制度中最为严峻的部分;相反,死刑以其生命剥夺之后无法复生的特性,理所当然地位于刑罚体系之中最为严格的刑罚之列。

一般来讲,被判了终身监禁的罪犯,是没可能把自己的刑期改成死刑的。终身监禁已经是很重的惩罚了,对于已经在服刑的罪犯来说,除非他们又犯了很严重的罪,不然通常不会主动要求把原判的处罚从终身监禁变成更严厉的死刑。这主要是因为刑罚的执行是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严格审批的,不是光看罪犯个人的申请就决定的。

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要坐十三年以上牢才能出来。但具体坐多久,得看他在牢里的表现,比如听不听话、改造态度好不好等。减刑不是随便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