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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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受贿罪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持有假币本身不直接构成受贿罪,因为该行为不一定涉及利用职务便利或为他人谋利。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收受的是假币而仍利用职务为对方谋利,则可能触犯其他法律,如欺诈罪或滥用职权罪。

在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是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单纯收受假币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素。刑法还有出售等假币罪规定,这些与受贿罪有本质区别,主要针对假币非法交易,非财物非法收受。所以依现行法律,单纯收受假币不构成受贿罪。

用假币行贿是不构成诈骗罪的,而是构成行贿罪或者使用假币罪,具体要看情况。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假币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触犯的是行贿罪。而故意使用假币行贿的,则看情况,法院会选择较重的一个罪名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