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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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立犯罪行为人涉嫌滥伐林木罪的,其立案标准如下:涉嫌滥伐林木达到以下损失量级之一的,即滥伐林木数量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滥伐幼树的总数达到五百至一千株以上;又或者在未能获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对砍伐林木的批准且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本单位或本人所占有或控制的森林或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涉嫌滥伐林木罪需满足:面积达十至二十立方米或滥伐五百至一千株幼树;非法采伐(无证或超标)自己或他人的森林;在许可外地点私自砍伐,或争议林木权属不明时砍伐。违法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滥伐林木十至二十立方公尺或幼树五百至一千株即应立案。涉案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及罚金。数量巨大者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