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虚假破产罪指公司、企业
隐匿财产、担假债或用其他办法转移、处分财产
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主等利益。
2.
立案标准:
隐匿、转移或处分财产价值超五十万;
担假债涉额超五十万;
致债主等直接
经济损失累计超十万;
未达数额标准,但职工
工资等未及时清偿,造成恶劣影响。
3.公司、企业虚假破产符合其一,公安应
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为了逃避
债务,他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小胡通过隐匿公司价值60万元的财产,制造公司
资不抵债的假象,向法院
申请破产。公司的
债权人小丽发现公司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认为公司是虚假破产,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公安机关
报案。
案情分析:1、本案中该
公司负责人小何指使财务人员隐匿价值60万元的财产,实施虚假破产,符合虚假破产罪中“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
2、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等方法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所以公安机关应对此案进行
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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