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撤销假释后如何执行剩余刑期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撤销假释后应当在监狱内执行剩余刑期,也就是说,如果是犯罪行为人被撤销假释的,就应当在监狱内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事处罚,如果是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合并处罚之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发现新罪的,应当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之后再合并处罚。

假释结束后剩余刑罚不再执行,任何被法院同意执行假释处罚的,只要其在假释期间,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该假释主体也没有新罪、漏罪的,假释刑期宣布结束后,原来的刑罚不再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