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结束后剩余刑罚不再执行吗

山东 - 日照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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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山东 - 日照

假释结束后剩余刑罚不再执行,罪犯被假释后会不会再执行原判刑罚,要看罪犯在假释期间的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所规定的予以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此外,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同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所以,假释不意味着刑罚就直接不执行了,如果发现犯罪分子表现不好或者之前有漏罪情况,就还需要继续收监执行。

2020-11-05 12:1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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