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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净身出户就可以逃避债务吗

时间:2025.06.0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16人
律师解析:
1.离婚约定净身出户,无法逃避夫妻共同债务
按规定,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财产分割协议只约束夫妻,不能对抗债权人
2.若为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要求任一方偿还全部。
即便一方净身出户,债权人也可向其主张权利
3.偿还后,可依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个人债务则由本人承担,和净身出户无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两人离婚时,小朱为了尽快摆脱婚姻关系,与小丽约定自己净身出户,财产都归小丽所有。然而,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曾因购房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得知他们离婚后,要求小朱偿还借款,但小朱认为自己净身出户不应再承担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小朱和小丽在婚姻期间向小胡借款,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小朱净身出户,也不能逃避此债务。
2、离婚时小朱和小丽的财产分割协议只对他们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小胡有权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债务,小朱偿还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小丽追偿。若该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则由其自行承担,与净身出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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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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