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质量问题责任归属,若鉴定是施工方责任,可要求其整改至合格,期间可不付余款。
2.质量问题轻微,可与施工方协商从余款中扣除修复费用后支付。
3.协商无果,发函催告施工方解决问题并支付余款,限定合理期限。
4.若还未解决,按合同约定,
申请仲裁或
起诉。
准备好
建房合同、质量问题
证据等,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自建房屋,与施工方小李签订建房合同。房屋建成后,小许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遂未支付余款。小李认为工程已完工,小许应支付余款。小许则要求小李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双方就余款支付和质量整改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首先应明确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若经鉴定是小李的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小许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合格,在整改期间可不支付余款。
2、若质量问题轻微,小许可与小李协商从余款中扣除相应修复费用后支付。
3、若协商无果,小许可发函催告小李解决质量问题并支付余款,限定合理期限。
4、若仍未解决,小许可根据合同约定的
争议解决方式,如申请仲裁或
向法院起诉,同时准备好建房合同、质量问题相关证据等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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