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
诉讼主体:
个人
合伙清算起诉股东,原告为全体
合伙人,被告是有未履行
清算义务等责任的股东。
2.确定合伙关系及清算事由:
收集
合伙协议、
出资凭证、经营账目等
证据,证明合伙事实和应清算情形。
3.起诉
立案:
撰写
起诉状,写清原被告信息、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向被告住所地或合伙事务主要发生地法院立案。
4.后续流程:
立案后按要求举证、参加庭审。
若判决支持诉求,股东不履行,可
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和小胡三人合伙经营一家店铺。经营一段时间后,小许和小李认为合伙事务已到清算阶段,但小胡却拒绝配合清算。小许和小李遂决定起诉小胡,他们就诉讼主体、证据收集、起诉状撰写等问题产生疑问,不知如何正确维权。
案情分析:1、在确定诉讼主体方面,小许和小李应联合作为原告,以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小胡为被告进行起诉。
2、需收集合伙协议、出资凭证、经营账目等证据,以此证明三人的合伙事实以及当下符合清算的情形。
3、要撰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提出如判令小胡配合清算、承担因未清算造成损失等诉讼请求,并阐明事实与理由。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合伙事务主要发生地的法院立案。
4、立案后按法院要求举证、参加庭审。若法院判决支持诉求,而小胡仍不履行,可通过
强制执行程序促使其履行清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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