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八十条吧,这个条款告诉我们借款合同里如果没说要付利息,或者是说的含糊不清大家也都搞不明白的话,那就要按照地方习惯,比如交易方式呀,交易规矩再加上现在银行或者其他借款机构的大概年化利率这些因素来确定到底该不该给利息了。但是注意,如果借贷人都是普通人的话,就当成他们没有利息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说了,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签了合同,但是上面没说要付利息的话,那就当是不用给你利息。不过要是这个合同上面利息部分说得含糊不清,你们又商量不好怎么算,那就得看你们平时怎么交易习惯怎么样还有市场上的利率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利息该怎么算了。比如说,你跟朋友借钱,合同上没说利息,那就当是没有利息咯。

其实就是说,如果你们签了个借钱的合同,但是关于要给人家多少利息这件事儿可没说清,甚至连大概的数都没有,那就得看你们那儿或者是你和你朋友这种情况下的规矩和习惯,还有就是市场上的利率水平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这个利息应该是多少。比如说,如果你跟你朋友借钱,而且在合同里也没提到利息的事儿,那就相当于你们俩默认没有利息。

就得按照当地或者你们双方经常怎么做,都听说过啥利息,还有现在的黄金价格这些来算一算了。假如这个钱是从你或者我这样的普通人那里借来的话,那就当成没有利息。所以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得明明白白要付多少利息,而且你跟我也谈不出一个新的协议来,那就得按照上面说的那些方法来算利息了。如果你和我都是普通老百姓,那就按照这条法律来说,应该是没有利息的。

这时候,就要看你们当时是怎么交易的,用什么方式交易的,还有当地的市场利率等等这些因素。如果你借钱给的人是个人,那就当作没利息吧。如果你借出去的钱,借条上没写明利息,那就得看你们能不能商量好利息的事,不然的话,借款人可能就拿不到利息。如果借款人想要利息,他们可能得拿出证据来说明当时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或者市场利率等等这些情况,才能让他们的利息要求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