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诉讼精选解答 > 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5.05.3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421人
律师解析:
1.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若需补充侦查,可让公安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
2.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期限通常为一个月。
补充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
3.公安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移送后检察院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内部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参照执行。
4.退回补充侦查可完善证据链,保障案件质量,助司法机关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案情回顾:

小何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时发现部分证据存在疑点,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于是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检察院。但检察院经审查仍认为证据不足,又第二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小何认为检察院不应多次退回补充侦查,影响其权益,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且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本案中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在法律规定的次数和期限范围内。
2、退回补充侦查的目的是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质量,使司法机关能更准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依法履行职责,并非侵犯小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