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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如何执行

时间:2025.05.29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043人
律师解析:
1.先明确被执行人在共有房产中的份额,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2.份额不明时,法院可查封整体房产,再经评估、拍卖处置。
3.拍卖时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行使购买被执行人份额,法院会支持。
4.拍卖价款保留其他共有人份额,剩余用于偿债。
5.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处置,可协商支付价款获完整产权偿债,协商不成法院强执。

案情回顾:

小何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其名下有一套与小胡共有的房产。对于该共有房产的处置,双方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应明确自己在房产中的份额后仅执行该部分,小胡则不同意处置房产。法院需对该共有房产进行合理处置以清偿小何的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何和小胡对房产份额有明确约定,法院会按约定执行小何的份额部分。
2、若份额不明,法院可对房产整体进行查封,然后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处置房产。拍卖时小胡有优先购买权,若其行使该权利购买小何份额,法院会予以支持。
3、拍卖所得价款会保留小胡应得份额,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小何的债务。
4、若小胡不同意处置房产,双方可协商由小胡支付小何应得份额价款,取得房产完整产权,再由小胡自行偿债。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法强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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