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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找不到人找谁赔

时间:2025.05.28 标签: 损害赔偿 高空坠物 阅读:1321人
律师解析:
1.高空抛物或坠物致损的责任判定
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建筑物上的物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却难以确定具体是谁干的,那么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实施该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都要给予补偿。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界定与举证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就是在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内有可能实施该行为的住户等。
这些人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比如,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或者物品不可能是从自己家抛出的。
要是证明不了,就得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3.物业的责任
要是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就得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4.赔偿责任主体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还有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等,都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静路过一栋居民楼时,被从楼上抛掷的物品砸伤。由于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警方介入调查。小何、小李、小胡作为该栋楼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被列入调查范围。同时,小区物业被质疑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小静要求可能加害的住户和物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小何等住户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小何、小李、小胡若无法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物品不可能从自家抛出等,就要对小静进行补偿。
2、若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因此,该小区物业若存在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也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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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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