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判断
离婚借款是否属实,关键看
证据。
2.主张借款存在的一方,需提供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意愿和款项交付。
3.只有借条没付款凭证,或只有转账记录无其他证据,借款事实难认定。
4.法院会综合证据,按高度盖然性标准判断。
证据不足,借款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丽离婚
诉讼期间,小何称在
婚姻存续期间曾借款给小丽用于其个人消费,要求小丽偿还借款。小何拿出一张借条作为证据,但小丽否认借款事实,称借条是小何逼迫她所写,且小何并未实际交付借款。小何未能提供款项交付的转账记录或其他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
案情分析:1、判断离婚借款是否存在事实依据,关键在于审查相关证据。小何主张存在借款,仅提供了借条,没有款项交付凭证,难以认定借款事实。
2、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依据高度盖然性标准来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对款项性质有争议,小何作为主张借款方,证据不足,其借款主张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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