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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不联系是否构成遗弃

时间:2025.05.27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991人
律师解析:
1.遗弃是指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2.单纯两人不联系,通常不算遗弃。
遗弃需有应尽义务却拒不履行,如对无独立生活能力者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才构成遗弃罪。
3.无法定扶养义务,不联系没问题;有义务但偶尔不联系、未达恶劣程度,也不构成。
若因不联系致被扶养人生活严重困难,要具体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母子关系,小丽年老体弱,需要小朱赡养。
一段时间以来,小朱和小丽联系甚少。
小丽生活遇到困难,邻居认为小朱不联系母亲属于遗弃行为,而小朱觉得只是联系少,不构成遗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等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仅两人不联系,一般不构成遗弃,遗弃需有应尽扶养等义务且拒不履行相关行为。
2、小朱与小丽是母子,小朱有赡养小丽的法定义务。
但目前仅联系少,未达到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程度,一般不构成遗弃罪。
不过若因小朱不联系导致小丽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等后果,可能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的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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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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