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诉讼里,只有受委托或指派为嫌犯、被告辩护的律师,才有权会见在押嫌犯、被告,且要持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国安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侦查期
律师会见在押嫌犯,要经
侦查机关许可。
3.律师未按程序或无合法委托手续,不能会见。
特殊案件如涉及国家秘密,律师会见会受限和监管。
只有合法合规的律师才能依法会见。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律师,他受小胡
家属委托为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
羁押的小胡提供辩护。
小朱前往看守所会见小胡时,仅携带了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未取得侦查机关的许可,也没有完整的委托书。
看守所工作人员拒绝其会见请求,小朱认为自己有辩护权,应允许会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受委托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但需依法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小朱未携带完整手续,不符合会见条件。
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
经侦查机关许可。
小朱未获许可,不能进行会见。
所以看守所工作人员拒绝其会见请求是合法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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