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员工
偷东西是个人
违法犯罪行为,责任自担。
盗窃财物数额达标构成盗窃罪,需负
刑事责任;未构成
犯罪,也会受
治安处罚,老板一般
无责。
2.若老板教唆、指使员工偷东西,构成共同违法犯罪,要和员工一起担责。
3.老板管理有重大过错,如未装监控致员工偷东西频发难防,可能要对被盗物品损失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商店老板,员工小李经常在店内偷拿商品。
起初,小朱并未察觉,后来发现小李偷东西后选择
报警。
小李认为小朱管理松散,没有安装监控,自己才有机可乘,不应该独自担责。
小朱则觉得是小李个人行为,自己无责任。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员工偷东西属于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应由员工自身承担法律责任。
若小李盗窃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构成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也会面临
治安管理处罚。
2、本案中,若小朱不存在教唆、指使小李偷东西的情形,则不构成共同违法犯罪。
但因小朱管理存在重大过错,未安装必要监控设备,导致小李偷东西行为发生且难以防范,小朱可能需对店内被盗物品损失向物品所有权人承担一定的民事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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