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介绍人无利益时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若仅传达信息,没其他影响且无过错,通常不用担责。
像普通社交介绍,仅促成双方相识,未参与后续事务,即便有
纠纷也不用担责。
2.若介绍人虽无利益,但在介绍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
虚假情况等有过错,致他人受损,就要担责。
比如介绍投资项目隐瞒重大风险,造成损失,可能要
赔偿。
关键看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有无因果关系。
案情回顾:小许经小胡介绍投资一个项目。
小胡虽未从此次介绍中获取利益,但在介绍时故意隐瞒该项目的重大风险。
小许基于小胡的介绍进行投资,最终遭受损失。
小许认为小胡应承担责任,而小胡觉得自己只是介绍并无利益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若介绍人仅起信息传达作用,对后续事务无其他影响且无过错,通常无需担责,就像普通社交介绍双方相识,后续
产生纠纷介绍人不担责。
2、但本案中,小胡虽无利益,却在介绍投资项目过程中故意隐瞒重大风险,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过错行为与小许的
投资损失有因果关系,所以小胡可能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