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告人不出庭
处理方式分两种:
必须到庭的,经两次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
拘传;非必须到庭,法院会
缺席判决。
2.缺席判决会让被告人失去辩护机会,影响法院查明事实。
3.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按
撤诉处理。
4.
自诉案件双方都要重视庭审,依法按时参加。
案情回顾:小朱以自诉人的身份将小李
起诉至法院。
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向双方送达传票。
小李接到传票后,第一次未说明理由未到庭,法院再次对其传唤,小李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而小朱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双方的行为引发了对
案件处理方式的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李的情况,因在自诉案件中其作为被告人若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
诉讼;若并非必须到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可能使其丧失辩护机会,影响法院查明事实的全面性。
2、对于小朱的行为,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所以在自诉案件中,双方都应重视庭审,遵循法律程序按时参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