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批捕后,一般情况下
侦查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不过,有很多情形是可以延长侦查期限的。
首先,如果案情复杂,到了两个月期限还没办法终结案件,这时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要是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像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按照前面的规定延长一个月后,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另外,要是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按照前面的规定延长侦查期限后,还是不能
侦查终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机关如果要延长侦查期限,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申请,并且要把合理的理由说清楚。
只有得到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延长侦查期限。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批捕,侦查机关原计划在二个月内完成侦查。然而,案件情况复杂,
期限届满仍无法终结。侦查机关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获批后继续侦查。但此为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后仍未完成。侦查机关又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延长,小朱
家属质疑侦查机关延长侦查期限的合理性,认为不应再次延长。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批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本案符合该情形,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合理。
2、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延长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侦查机关按法定程序申请且说明理由,若符合重大复杂案件标准,省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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