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领取
起诉书后
开庭时间无固定期限
当法院通知
当事人领取起诉书后,开庭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期限。
2.不同程序审结时间规定
简易程序:
一般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如果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审理时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
正常情况下,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开庭时间确定方式
具体的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排期来确定。
通常会在送达起诉书后的一段时间内安排开庭,这个时间短则几天,长则数月。
所以,当事人在领取起诉书后,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一起
刑事案件被起诉,法院通知他领取起诉书。小朱认为既然通知领取起诉书,就应尽快开庭,可等了一段时间仍未收到开庭通知。他向法院询问,法院告知需根据案件排期确定开庭时间。小朱对此不满,觉得等待时间过长,不理解为何没有明确的开庭期限。
案情分析:1、法院通知领取起诉书后,开庭时间并无固定期限。简易程序
案件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确定,所以等待时间长短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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