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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逮捕

时间:2025.05.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31人
律师解析:
逮捕是很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法律,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逮捕。
首先,若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还不能防止出现一些社会危险性,就应当逮捕。
这些社会危险性包括:
可能去实施新的犯罪
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其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还曾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也应当予以逮捕。
最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对其进行逮捕的。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被警方调查,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盗窃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小朱有毁灭证据的迹象,还企图干扰证人作证。同时,小朱曾有故意犯罪记录。警方认为对小朱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对其予以逮捕,小朱对此表示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被逮捕。

案情分析:

1、依据我国法律,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若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小朱有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的迹象,符合该情形。
2、小朱曾有故意犯罪记录,且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根据法律规定,也应当予以逮捕。因此,警方对小朱的逮捕决定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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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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