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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回扣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5.1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059人
律师解析:
收取回扣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者受贿罪,这两种罪名立案标准不一样。
下面为你分别介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别人索要财物,或者违规收下别人给的财物,还为别人办事,要是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此罪。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受贿金额在6万元以上,但不到100万元,就算数额较大,会被立案
2.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要财物,或者违规收下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当受贿金额在3万元以上,但不满20万元时,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诉
不过要提醒的是,在实际处理案件时,不会只看受贿金额,还会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私企的业务主管,小胡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小朱在业务往来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合作方小李给予的8万元回扣,并为小李谋取了利益。小胡则在工作中,收受办事群众小丽送的5万元,为小丽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两人行为被发现后,对于他们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及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私企业务主管,属于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其收受8万元回扣,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受贿数额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小朱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小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按照受贿罪立案标准,受贿数额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小胡构成受贿罪。具体认定还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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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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