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特别重大
毒品犯罪案件里,
律师会见除了遵循一般会见规定,还有一些特殊的地方:
1.会见要经过公安机关许可。
公安机关在收到律师的会见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决定是否许可。
2.可能会有监听、监控措施。
在律师
会见犯罪嫌疑人时,
侦查机关为确保会见合法合规,可能会对会见过程进行监听和监控。
3.会见时间和次数可能受限。
通常,侦查机关会依据案件侦查的实际需求,明确规定律师会见的时间和频率,避免影响侦查工作。
4.律师会见时有行为限制。
律师不能私自给
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和信函,也不能把通讯工具给犯罪嫌疑人用,更不能有其他
违法活动。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侦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也能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利。
案情回顾:小何因涉及特别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被公安机关
拘留。其
家属聘请了律师小李为其辩护。小李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小何,然而公安机关并未立即许可,称需按规定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小李对此不满,认为应尽快安排会见。此外,小李得知会见可能会被监听、监控,且会见时间和次数可能受限,他觉得这些措施过度限制了自己的权利。同时,小李还认为不能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等规定不合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特别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律师会见需经公安机关许可,公安机关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是合法程序,小李应予以配合。
2、安排监听、监控以及对会见时间、次数作出限制,是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并未剥夺律师会见权。且律师不得私自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等规定,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和侦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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