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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刑事责任的认定依据是啥

时间:2025.05.16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商业贿赂刑事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面分别从行贿方和受贿方进行说明:
1.行贿方:
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则构成行贿罪。
当行贿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或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存在向三人以上行贿等情形时,需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受贿方: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的,构成受贿罪。
受贿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或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有特定情形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刑法》规定明确了商业贿赂中行贿和受贿行为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刑事责任,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案情回顾:

小何为了让小胡所在的企业在项目合作中给予便利,向小胡送了价值5万元的财物。小胡是该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答应了小何的请求。此外,小丽为了在政府项目招标中中标,向国家工作人员小静行贿4万元。小何和小丽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司法机关准备对他们进行刑事追责,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何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工作人员小胡财物,数额较大,依据《刑法》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小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小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小静财物,行贿数额超过三万元,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小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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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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