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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算到分居之前吗

时间:2025.05.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财产分割通常以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考量基础,分居期间财产归属要具体分析。
2.因感情不和分居且无特别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所得一般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分割。
但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人身损害赔偿个人财产不参与。
3.若双方有财产归属书面约定,按约定执行。
总之,要综合判断财产性质和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小朱因工作获得一笔奖金,小丽因车祸获得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款。两人决定离婚时,对于分居期间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分居期间两人财产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小丽则主张自己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且无特别约定时,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的工作奖金若无特别约定,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割。
2、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小丽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若双方在分居前或期间有财产归属书面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本案中未提及相关约定,所以按一般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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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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