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罪名变更
我国《
刑法》已对相关罪名作出调整,取消了“
销赃罪”,如今对应的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情节认定
若某人明知物品是
犯罪所得以及其产生的收益,却通过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方式,或者以其他手段进行掩饰、隐瞒,当涉及数额达到50万以上时,就被认定为
情节严重的情形。
3.法律
处罚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构成该罪且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会并处
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此罪,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4.
量刑考量
不过,具体的量刑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需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节来综合考量。
比如,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
自首、
立功、坦白等可以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是否属于
累犯等需要
从重处罚的情节。
案情回顾:小许明知小胡的55万元现金是其
盗窃所得,仍帮助小胡将该笔钱窝藏起来。警方在侦查小胡盗窃案时,发现了小许窝藏犯罪所得的行为,将小许抓获。小许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情分析:1、根据我国法律,“销赃罪”已取消,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小许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现金而予以窝藏,数额达55万,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小许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存在坦白情节,在量刑时可结合全案情节考量对其
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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