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的多样化研究在我国刑法中,串通投标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罚金;如果只有罚金的情况下,可能不会执行主刑。该犯罪行为的客观面主要体现在投标人之间为了各自私利相互串通投标价格,从而对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了利益上的损害;另外,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的串通行为,也可能对国家、集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带来伤害。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对于рубцевоесговорвуправлениитендером这一犯罪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如下:首先,就该行为的实施者来说,其既可以是特定类型的人人,亦即招标人;同时,此种行为也可由普通公众中的个体实施,而具体成为投标人;其次,这种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直接对象通常是其他参与同一项目竞标的投标商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它还严重践踏了我们整个国家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的基本秩序。在主观方面上,这种违法行为代表着犯罪嫌疑人蓄意为之,并且只有当投标人和招标人间存在串谋行为时,才可能构成此罪。

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剖析其中关键因素。关于其行为模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是其它投标方利益,且为此类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之境地。(2)对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同样会对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带来伤害;然而,此处并不强调情节的严重性。针对招标方是否可构成本罪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他们亦有可能处于串通投标罪风险之下,但是却不能仅凭自身过失而单独成立本罪名。

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发现有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存在串标行为,并且涉及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应当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给招标方、投标方或社会、企业及个体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损害,而且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价值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2)违法所得价值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3)已中标的项目总金额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上;(4)使用恐吓、欺诈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参与投标活动;(5)虽然没有达到前述的损失金额标准,但是在过去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而遭受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再次发生此类行为者;(6)其它符合情节严重条件的通谋违规行为。

串通投标罪中,自然人犯罪最高可判三年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则仅处罚金,但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包括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他们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