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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执行欠款人名下房产

时间:2025.05.13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836人
律师解析:
在多数情形下,满足特定条件时能够对欠款人名下的房产开展执行操作。
具体步骤如下:
1.获取生效法律文书:
债权人要先拿到像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这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以此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
有了这些文书,债权人在后续行动中才有法律依据。
2.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3.法院审查房产:
法院会对该房产进行详细审查。
若此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进行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然而,对于超出他们生活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对房产进行执行。
4.执行房产:
法院通常会启动评估、拍卖等程序,把房产变现,然后用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
通过以上一系列程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能依法执行欠款人名下的房产以偿还债务。

案情回顾:

小许借给小李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李未偿还。小许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小李仍未还款,小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李名下的一处房产。小李称该房产是其和家人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应被执行,而小许认为该房屋面积较大,属于超过生活必需的房屋,应予以执行。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欠款人名下房产需先获得生效法律文书,本案中小许已取得法院判决书,其债权合法有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会审查该房产情况,若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查封但不得拍卖等;若超过生活必需,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需后可执行。本案需进一步确定该房屋是否超过生活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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