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常规情况:
通常而言,在合同上加盖发票章是不具备
法律效力的。
发票章是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在进行发票购买与开具时必须加盖的印章,它的用途仅限于与发票相关的事务,比如在发票上盖章以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而
签订合同一般需要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
合同专用章是专门为订立合同而设计的印章,使用它能明确体现该印章就是用于
合同签订事宜;
公章则代表着企业的整体意志和行为,使用公章签订合同,意味着企业对合同内容的确认以及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特殊情况:
不过,要是存在其他事实能够证明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了一致,合同即便只盖了发票章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例如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行为。
但这种情况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
证据来判断。
3.建议: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时,最好使用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上小许一方加盖了发票章。小李认为合同上盖发票章不具法律效力,主张
合同无效,拒绝
履行合同义务。但小许称双方已开始实际履行合同,自己已交付部分货物,小李也接收了,合同应是有效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合同上盖发票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发票章用途特定于发票相关事务,签订合同通常应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它们能表明合同主体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承担责任的意愿。
2、然而,若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即便仅盖发票章,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有效。此情况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判断。为避免法律风险,签订合同时应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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