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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分割同居关系财产

时间:2025.05.1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64人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有以下规则:
1.协商分割:
若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
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尊重双方的共同意愿。
2.共有财产处理:
若协商不成,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获得的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
具体而言,若能证明各自的出资额,则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若无法确定出资额,则等额共有。
3.个人财产归属:
一方个人所得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在同居期间,各自继承、受赠的财产,同样按照个人财产对待,不参与共同分割。
4.特殊照顾原则:
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
同时,会综合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例如,若一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以保障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曾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未明确各自出资比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对于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按自己出资多来多分,可无法提供出资证明;小丽则主张等额分割。此外,小许在分居前擅自转移了部分两人同居期间的存款。

案情分析:

1、对于该套房产,因无法确定双方出资额,依据法律规定应按等额共有进行分割。小许虽称自己出资多,但无证据证明,其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2、小许擅自转移同居期间存款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其过错程度,对其少分财产,以照顾小丽的利益,同时遵循分割财产照顾妇女利益及考虑过错程度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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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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