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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咋确定

时间:2025.05.12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033人
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确定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1.有约定的情况:
如果借贷双方事先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不过,这种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比如某些重大金额案件需由特定级别的法院管辖,或特定类型案件专属某些法院管辖,约定时不能与之冲突。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当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里存在两种情形: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此时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借款人起诉出借人要求交付借款,那么借款人就是接收货币一方,借款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下面举例说明,甲借钱给乙,乙到了还款期限却未还钱,甲起诉乙还款,那么甲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要是乙起诉甲,要求甲交付借款,此时乙所在地的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案情回顾:

小许借给小李5万元,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还款,小许遂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还款。小李则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审理,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时,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在此案中,小许起诉小李还款,小许是接收货币一方,所以小许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小李提出的管辖异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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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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