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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如何认定

时间:2025.05.12 标签: 金融保险 银行纠纷 阅读:1388人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项交易是否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交易目的:
若交易的核心目的是获取资金及利息回报,而非围绕商品或服务本身,那么该交易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借贷。
比如,当事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一方出借资金以获取利息,这种情况应按照借贷关系处理。
2.合同约定:
买卖合同中的一些特殊约定可能是借贷的伪装。
像合同约定的价格明显不合理,或是标的物不交付,又或者存在回购条款等。
例如,以远高于市场价格买卖货物,且卖方到期需回购货物,这更像是借贷中的还款付息行为。
3.资金流向:
若款项直接用于借款人的资金周转,而并非用于支付货物的对价,这也表明该交易可能是借贷。
4.履行情况:
如果合同签订后,没有实际的货物交付、运输等买卖履行行为,却存在类似还款付息的资金往来,那么可认定为借贷。
法院在实际判案时,会综合考量上述各项因素,以此来准确判断交易的法律关系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将一批货物卖给小李,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小李到期需回购该货物。合同签订后,小许直接将款项转给小李用于其资金周转,并未进行实际货物交付和运输。小许认为这是正常的买卖交易,小李却觉得这本质是借贷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交易目的看,小许虽签订买卖合同,但款项直接用于小李资金周转,目的更倾向于获取资金及利息回报,而非货物买卖本身,符合借贷特征。
2、合同约定价格明显不合理且有回购条款,类似借贷中还款付息。同时,无实际货物交付等买卖履行行为,却有资金往来,综合判断该关系应认定为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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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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