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盖章日期晚于
有效期的效力判定
合同盖章日期晚于有效期,通常不会对
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
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2.已实际履行情况
当双方已经实际
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时,比如卖方交付了货物,买方支付了相应款项,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该合同即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盖章日期晚于有效期,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有效。
3.未实际履行情况
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履行合同,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合同的有效期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相关说明,明确盖章日期和有效期之间的关系,这样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
纠纷。
要是因为盖章日期晚于有效期产生了争议,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
争议解决方式来处理,常见的方式有协商、
仲裁或者
诉讼。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效期从1月1日至3月31日,但双方在4月5日才完成合同盖章。之后,小何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小李也支付了相应款项。然而,小李认为合同盖章日期晚于有效期,合同应无效,拒绝继续履行后续部分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合同效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等要件,盖章日期晚于有效期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案中双方
签订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
2、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
合同成立。小何交付货物,小李支付款项,表明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即便盖章日期晚于有效期,合同也应认定有效,小李应继续履行后续义务。若双方未实际履行,可协商变更或补充说明有效期。产生争议可按约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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