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配偶制造
虚假债务,
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等
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双方无举债合意。
有证据证明对方虚构债务,
分割财产时,虚构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2.若配偶制造的是真实但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个人债务,属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偿还。
另一方要提供消费凭证、资金流向证明等证据,证实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经营。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
感情破裂准备
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丽提出有一笔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小朱怀疑该债务是小丽制造的虚假债务,或者是真实但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小朱认为不应共同承担,而小丽坚持要求共同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债务为小丽制造的虚假债务,小朱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双方并无举债合意。若能证明对方虚构债务,在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小丽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若该债务是真实但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小朱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比如保留消费凭证、资金流向证明等。若证据充足,该债务属于小丽个人债务,小朱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