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套取现金行为因主体和情节不同,后果有别。
个人或单位虚构交易套取金融机构现金,数额大构成
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并
罚金;
情节特重,处五年以上徒刑,罚金或
没收财产。
企业用
虚假发票套取现金
逃税,税务机关追税款、
滞纳金,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5倍罚款;
构成
犯罪追究
刑责。
金融机构人员违规协助套取,监管部门
警告、罚款;
情节严重取消任职或从业资格;
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企业因资金紧张,小朱为帮企业解决问题,通过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以偷逃税款。与此同时,小胡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协助小朱所在企业套取现金。而小丽则以个人名义虚构交易套取金融机构现金,
数额较大。这三人的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
案情分析:1、小朱所在企业通过虚假发票套取现金偷逃税款,税务机关会按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小胡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协助套取现金,金融监管部门可给予警告、罚款等
处罚;情节严重可取消其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小丽以个人名义虚构交易套取金融机构现金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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