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变更精选解答 > 法人变更了原法人有责任吗

法人变更了原法人有责任吗

时间:2025.05.08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变更 阅读:1231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
法人在职时以法人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原法人通常不担责。
2.担责情形:
原法人履职时有虚假出资违法行为,需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违反法律或章程致法人受损,要进行赔偿
3.个人行为:
原法人的担保等个人行为,不因法人变更免责,仍需按约定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曾是某公司法人,后该公司法人变更为小胡。公司在小朱任职期间与小丽签订了业务合同,按合同约定完成业务并获利。然而,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小朱在职时有虚假出资行为,同时小朱曾以个人名义为公司一笔债务作担保。小丽以法人变更为由要求小朱对业务后续问题负责,税务部门因虚假出资追究小朱责任,债权人也要求小朱履行担保责任

案情分析:

1、对于业务合同,小朱在职期间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法人承受,所以小朱通常无需对业务后续问题担责。
2、小朱在职时有虚假出资的违法行为,即便法人变更,仍要承担相应行政、刑事责任。
3、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债务作担保,该个人行为不随法人变更而免责,需依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