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施工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建设工程未约定利息咋办

建设工程未约定利息咋办

时间:2025.05.06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878人
律师解析:
在建设工程领域,付款时间的确定对承包人和发包人至关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应按以下规则确定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即视为应付款时间。
比如一栋商业大楼建好后交付给发包方使用,交付当天就是付款时间节点。
2.建设工程未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这意味着即使工程未交付,但承包人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该提交日就是付款时间。
3.建设工程未交付且工程价款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若发包人在应付款时间之后仍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主张利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付。
对于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即便合同未约定利息,只要符合上述情形,承包人就能依法主张相应利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所在的建筑公司与小李代表的开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未对付款时间及利息作出约定。工程完工后实际交付给开发公司,但开发公司迟迟未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产生争议,建筑公司认为应从工程交付日起计算利息,开发公司则认为不应支付利息。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且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本案中工程已交付,开发公司未支付工程款,符合支付利息的条件。
2、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所以建筑公司有权依法主张从交付日起的利息来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特约专家律师团成员,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的专家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核心CBD(原李嘉诚办公室)。我所以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为特色,凝聚了一批毕业于国内外顶级法学院校的优秀律师人才、法律专家学者。不仅理论功底扎实,且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师通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与传承、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领域均有深度研究和实践操作。 此外,师通律师团队秉持庭上争先机,庭下谋共赢的服务理念,为客户发掘和开启机遇,我们凭借卓越的谈判技巧、出色的庭辩能力、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效的团队协作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不止步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意见,策划并实施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力求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温度创胜诉,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诉讼成本和潜在风险。出色的案件办理能力和较高的胜诉率受到客户的认可,被评为胜诉率较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