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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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时只签字不按手印法律上生效,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按手印,手印是需要按在自己名字上,这样将来出争议更容易解决。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现行法律,签署合同时即使使用假名字但留下真实指纹,原则上合同仍有效。签字或按手印均视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然而,使用虚假姓名可能增加未来纠纷的举证难度。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需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即使未书面签署,合同也成立。特定类型合同需书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且另一方接受时,合同同样成立。

根据现行法律,签署合同时即使使用假名字但留下真实指纹,原则上合同仍有效。签字或按手印均视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然而,使用虚假姓名可能增加未来纠纷的举证难度。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需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即使未书面签署,合同也成立。特定类型合同需书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且另一方接受时,合同同样成立。

根据现行法律,签署合同时即使使用假名字但留下真实指纹,原则上合同仍有效。签字或按手印均视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然而,使用虚假姓名可能增加未来纠纷的举证难度。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需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即使未书面签署,合同也成立。特定类型合同需书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且另一方接受时,合同同样成立。